汉寿县领导干部“扶贫帮困送温暖,结对帮扶解民忧”工作台账(一) |
帮扶责任人及职务 |
帮扶对象具体情况 |
帮扶工作落实情况 |
单位 |
姓名 |
职务 |
户主
姓名 |
家庭情况及贫困原因 |
家庭住址 |
已落实的具体帮扶措施 |
下一步帮扶计划 |
县委办 |
刘启明 |
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|
曾庆元 |
本人半身瘫痪,儿子低能无妻,全家三口人 |
太子庙镇排形村严家段组 |
春节前慰问200元 |
解决低保,维修房屋 |
县委办 |
陈政 |
县保密局副局长 |
李春桃 |
智力障碍,无生活自理能力 |
太子庙镇涂家段村花墙湾组 |
春节前慰问200元 |
继续走访慰问 |
县委办 |
邓慧 |
县委办副主任、县保密局局长 |
曾庆梅 |
70多岁,患有痛风,无劳动能力,全家2口人 |
太子庙镇余家桥村 |
春节前慰问200元 |
继续开展走访慰问 |
县委办 |
郭士美 |
县委办副主任、工会主席 |
曾凡达 |
年近60岁,患有白血病,3口之家受大病拖累非常贫困,缺劳动力,生产、生活都很困难 |
太子庙镇龙津村新龙组 |
走访慰问 |
落实低保和大病求助 |
县委办 |
李鸿远 |
县委办副主任 |
李元保 |
本人间隙性精神分裂症,妻子离家出走,儿子辍学外去打工 |
太子庙镇排形村上金组 |
春节前慰问200元 |
危房改造,解决低保 |
县委办 |
彭金明 |
县委办副主任、县档案局局长 |
李腊初 |
本人因车祸致残,全家6口人,因交通事故责任方无赔偿能力,治疗费10万元致债台高筑,3个子女读书,面临失学 |
太子庙镇排形村上金组 |
春节前慰问200元,帮助解决社会救济5000元 |
解决低保,帮助子女读书 |
县委办 |
彭金明 |
彭金明 县委办副主任、县档案局局长 |
曾召元 |
70多岁,无劳动能力,全家两口人,住房面积35平方米 |
太子庙镇余家桥村 |
春节前慰问200元 |
继续开展走访慰问 |
县委办 |
王平 |
县委办副主任 |
肖阳 |
孤儿 |
朱家铺镇凤凰村吴家桥组 |
负担读书的书费、生活费、交通费、手机费及学驾驶培训费 |
帮扶就业或当兵 |
县委办 |
曾建波 |
县委办副主任、纪检员 |
曾伏生 |
70多岁,身患疾病,无劳动能力,全家4口人 |
太子庙镇余家桥村 |
春节前慰问200元 |
继续开展走访慰问 |
县委办 |
张皓 |
县委机要局局长 |
彭进保 |
年过70岁,两老体弱多病,三儿仅剩1个,很不得力,家庭非常贫困,生活困难 |
太子庙镇龙津村刘家咀组 |
走访慰问 |
落实低保 |
政府办 |
席方文 |
政府办副主任 |
叶兆祥 |
孤寡老人 |
罐头嘴镇农场村东宏组 |
了解了其具体情况 |
利用群众工作组活动,对其进行物资或资金帮扶 |
政府办 |
李轶蓉 |
政府办副主任 |
徐华山 |
因病致贫 |
龙阳镇张家湖村 |
慰问现金300元 |
代其咨询民政政策,看还有无政策可享受。 |
政府办 |
聂一平 |
政府办副主任 |
史美华 |
因病致贫 |
龙阳镇龙珠园社区史家嘴组 |
春节慰问 |
经常上门询问病情,根据需要联系卫生、民政、乡政府对该同志进行政策范围内扶持 |
政府办 |
唐迪平 |
政府办副主任 |
黄秋良 |
身患疾病,家庭无其他收入。 |
龙阳镇回回村建设组 |
年前慰问 |
联系大病救助;帮助解决实际经济困难。 |
政府办 |
周达武 |
政府办副主任 |
苏光明 |
体弱多病,因病而劳动能力受限制,务农收入不足以支撑日用开销。 |
龙阳镇苏家铺村苏家铺组 |
发放年前慰问资金300元 |
保持联系,在各项福利保障、生活物资方面予以争取和救助。 |
政府办 |
何英福 |
政府办副主任 |
刘安保 |
45岁,本人身残,家中有六口人,四个成人,两子女,四个成人均身有眼疾,四人五只眼,其妻还有智障,六人仅靠刘安保打短工维生。 |
罐头嘴镇太兴村八组 |
1.落实春节慰问资金200元;
2、送去了米、油等物资;
3、结成了帮扶对子。 |
1、准备在6月份时再慰问一次;
2、利用群众工作日加强联系;
3、帮助他解决两子女上户的问题。 |
政府办 |
郭学武 |
政府办副主任 |
胡习春 |
属五保户,本人无劳动力,没有经济来源,家庭贫困,甚至没有正式住房,是该村的弱势群体 |
龙阳镇麻园坝村胡家湾组 |
已帮其修建了住房。 |
准备帮组其自力更生,解决基本生活问题。 |
政协 |
易孝池 |
县政协法群委主任 |
张七妹 |
65岁,本人患尿毒症,丈夫患老年痴呆症,瘫痪,家庭十分贫困。 |
鸭子港乡太平村六组 |
已于春节前对其走访慰问,送去了慰问金300元。 |
1.与新农合医疗寻求尿毒症包干治疗;
2.多方筹措善款,解决其家庭困难。 |
政协 |
周厚明 |
县政协法群委主任 |
彭理发 |
年事已高,身患多种疾病,十分贫困。 |
鸭子港乡太平村一组 |
已于春节前送去慰问金300元,加强了生产指导。 |
帮助备种备肥,落实生产计划。 |
政协 |
唐平恒 |
县政协经科委副主任 |
王中枚 |
年事已高,身患多种疾病,十分贫困。 |
鸭子港乡五福村五组 |
已于春节前送去慰问金300元,加强了生产指导。 |
加强农业生产指导,努力增加其家庭收入。 |
政协 |
周琪岗 |
县政协经科委主任 |
李子香 |
年龄76岁,子去世,家庭无劳动能力。 |
鸭子港乡五福村一组 |
已于春节前送去慰问金300元,加强了生产指导。 |
指导、协助农业生产,解决农业生产方面的问题。 |
政协 |
徐隆祥 |
县政协提案委主任 |
邓德力 |
2013年邓德力妻子因患病花费家中积蓄,并向外借债上万元,导致家庭生活困窘。 |
鸭子港乡太丰村一组 |
及时上门开展了慰问,并送去慰问金300元。 |
1.继续关注邓德力一家的生产、生活状况,及时给予生产与生活上的帮助,帮助其家庭切实从困难中走出来。
2.进一步加大走访力度,更加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。
3.积极想办法筹措帮扶资金,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众。 |
政协 |
陈杰 |
县政协提案委副主任 |
陈文仿 |
家庭成员因多年疾病缠身,多年诊治,花费家中积蓄,家庭生活一时出现困难。 |
鸭子港乡太丰村二组 |
1.加强了与帮扶对象的走访;
2.春节前送去慰问金300元。 |
1.进一步走入帮扶对象家中嘘寒问暖;
2.及时帮助搞好农业生产和副业支持;
3.尽可能筹措帮扶资金,解决实际困难。 |
政协 |
周桂保 |
县政协文史委主任 |
陈运华 |
全家4人,因病致贫。 |
鸭子港乡鸭子港村七组 |
已于春节前送去慰问金300元。 |
建立经常性联系,了解掌握生产、生活具体困难,及时给予生产技术指导,对其家庭困难给予一定帮助。 |
政协 |
冷建军 |
县政协文史委副主任 |
李玉香 |
全家7口人,因李玉香患肠癌致贫。 |
鸭子港乡鸭子港村一组 |
已于春节前送去慰问金300元。 |
1.建立经常性联系,全面了解掌握生产、生活困难,及时予以帮助。
2.指导农业生产、家庭经营,制定脱困计划并实施。 |
政协 |
余一凡 |
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|
余金梅 |
全家3口人,两人身患肝癌晚期(其中男主人已于2013年12月去世)。 |
鸭子港乡新进村五组 |
已帮助申请政协爱心基金救助 |
与县医保办联系民政局申请大病救助。 |
政协 |
董理 |
县政协委员联络办主任 |
肖明安 |
62岁,白血癌晚期,妻粟桂枝,体弱多病,儿子在常德打工,离异,带一孙,收入低。 |
鸭子港乡新进村八组 |
与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 |
1、积极关心其孙在校学习情况,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;2、适时给予生活物资和慰问金。 |
档案局 |
周显发 |
档案局书记 |
孙翠娥 |
八十多岁高龄,身体多病,两个女儿收入微薄,仅一间小屋居住,几乎没有任何家电,靠低保维持生活。 |
酉港镇连安四组 |
春节前看望慰问特困户家庭送上慰问金两百元 |
计划在端午、中秋、春节进行慰问,并积极宣传最新的农村合作医疗政策,为他们看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,并资助500元 |
档案局 |
熊因 |
档案局副局长 |
杨新念 |
老夫妻体弱多病,年收入几千元,两个儿子负担重,房子破旧,还是八十年代的老房子,家电家具都很陈旧。 |
酉港镇连安二组 |
春节前看望慰问特困户家庭送上慰问金两百元 |
计划在端午、中秋、春节进行慰问,每户送上慰问金200元左右 |
档案局 |
周敏 |
档案局副局长 |
程德华 |
为村里安装广播摔伤,现已60多岁,无收入来源,靠唯一的儿子供养,生活困难。 |
酉港镇连友村四组 |
春节前看望慰问特困户家庭送上慰问金两百元 |
计划在端午、中秋、春节进行慰问,并积极宣传最新的农村合作医疗政策,为他们看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,并资助200元现金 |
档案局 |
宋芹 |
档案局副局长 |
刘文付 |
刘文付身患重病,膀胱切除,老伴结核,无房子,无劳动能力,无收入来源,两儿一女,收入微薄。 |
酉港镇连友村四组 |
春节前看望慰问特困户家庭送上慰问金两百元 |
计划在端午、中秋、春节进行慰问,并积极宣传最新的农村合作医疗政策,为他们看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,并资助200元 |
党史办 |
丁文华 |
汉寿县委党史办副主任 |
黄谷生 |
病残 |
居委会 |
400元救助金 |
增加捐赠款项,联系家庭零工 |
编办 |
李景明 |
县委编委办主任 |
刘爱娥 |
全家三口人,丈夫曾品初,46岁,在外做瓦匠摔成瘫痪10年,失去劳动力,儿子21岁,外出打工,家事及照顾丈夫全靠刘爱娥一人。 |
三和乡三合桥村德明组 |
落实慰问资金300元 |
1、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送一些生活物资;
2、积极关心,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。 |
编办 |
赵新才 |
县委编委办副主任 |
胡习红 |
该同志现年63岁,男,本人体弱多病,妻子是二级肢体残,住房还是六十年代修建的土砖房,现已成危房,生活条件十分困难,无经济来源。 |
三和乡樟树洲村杉树嘴组 |
1.与该户结成帮扶对子。
2.已送慰问金300元。
3.送衣服2建,棉被一床。
4.指导其发展生产。 |
1.上门慰问。
2.上门指导生产。
3.与有关部门联系,修缮房屋。 |
编办 |
刘慧蓉 |
县委编委办副主任 |
刘桂枝 |
曾小雨,女,现年8岁,妈妈离家出走多年,爸爸游手好闲,不务正业,靠爷爷奶奶抚养。爷爷虽有企业社保退休金,但二老年老多病。家中经济困难。 |
三和乡白六寺村白六寺组 |
1.结成帮扶对子进行帮扶。
2.春节前进行了慰问,送去慰问金200元。 |
1.关心小雨在校读书情况,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。
2.“六.一”儿童节进行慰问。 |
编办 |
李传富 |
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|
刘金香 |
家里六口人,两老、儿媳、两个孙子,因患尿毒症致贫。 |
三和乡白六寺村白六寺组 |
已发放慰问金200元 |
拟帮助其解决低保待遇 |
编办 |
曾丽娟 |
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 |
罗阳明 |
该同志现年50岁,男,家庭经济条件差,次子罗辉因车祸截肢植皮费用七十多万元,现已负债六十多万元,无经济来源,生活十分困难。 |
三和乡樟树洲村方田冲组 |
送去了慰问金及衣物品等。 |
继续搞好送温暖、关心及解决问题,让罗阳明全集早脱困。 |
纪委 |
曾庆桂 |
县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局局长 |
蒋建军 |
蒋建军,47岁,育有两个孩子,最大的今年10岁,夫妻俩均肢体残疾,没有劳动能力,家庭贫困。 |
洋淘湖镇冲天村四组 |
1.夫妻两人低保,2.春节慰问金300元,3.危房改造 |
联系教育部门,争取两个孩子的贫困生助学补助 |
纪委 |
蔺爱政 |
县监察局副局长 |
朱新云 |
全家4口人,其老伴得脑溢血瘫痪,长期卧床治疗。 |
洋淘湖镇常新村四组 |
开展春节慰问,送上慰问金。 |
支助其家庭从困境中解脱出来。 |
纪委 |
李先进 |
县纪委常委、优化办主任 |
王秋莲 |
红旗村四组村民,现年53岁,因其夫癌症致人财两空,因贫其子离异,其孙在上幼儿园,家庭非常贫困 |
洋淘湖镇红旗村四组 |
1、与王秋莲结成帮扶对子;2、落实春节慰问资金300元;3、送去祝福与慰问。 |
1、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给王秋莲送一些生活物资;2、积极关心王秋莲孙子在校读书情况,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。 |
纪委 |
骆韶宏 |
县纪委副书记 |
陈德纯 |
全家四口人,妻子务农,两女读书,本人长期患病,一女读大学,一女上初中。 |
洋淘湖镇东风村二组 |
1.低保一人,2.年底慰问,小女困难学生资助。 |
1.春耕生产帮扶;2.子女学费资助;3.落实危房改造资金。 |
纪委 |
金伶 |
县纪委常委、办公室主任 |
蔡升翔 |
全家三口人,儿子蔡楚先天性痴呆 |
洋淘湖镇先锋村三组 |
年底送了慰问金 |
调整种植结构,发展经济作物。 |
纪委 |
熊宗毅 |
县纪委常委 |
熊以明 |
患尿毒症,举绩治病。 |
洋淘湖镇红星村二组 |
落实帮困资金400元。 |
支助其家庭从困境中解脱出来。 |
纪委 |
熊宗毅 |
县纪委常委 |
蒋建军 |
蒋建军,47岁,育有两个孩子,最大的今年10岁,夫妻俩均肢体残疾,没有劳动能力,家庭贫困。 |
洋淘湖镇冲天村四组 |
1.夫妻两人低保,2.春节慰问金300元,3.危房改造 |
联系教育部门,争取两个孩子的贫困生助学补助 |
纪委 |
周胜宏 |
县纪委副书记 |
曹伯文 |
其本人于2013年因意外事故导致右眼摘除,其孙曹子昊患有脑瘫8年,发育迟缓,生活不能自理,全家上下六口人生活靠儿媳外出打工为生 。 |
洋淘湖镇建设村四组 |
开展春节慰问,送上慰问金。 |
积极与残联、卫生局、红十字会等单位衔接,为曹子昊开展康复救助。 |
组织部 |
刘国华 |
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|
陈寿玉 |
户主陈寿玉,两老均已70多岁,户主患脑溢血;两老育有两个儿子,均未婚,其中小儿子患精神病,家庭较贫;无具体经济来源。 |
聂爱桥乡中牛桥村五组 |
1、现金支持,累计支持资金3000元, 2、资助生产物资,帮助开展农业生产。 |
开展高效经济作物栽培,培植长效经济来源,帮助联系就近务工,解决长久生计。 |
组织部 |
陈列林 |
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|
嵇安明 |
一家多人弱智,一人患骨病,骨头坏死,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|
聂家桥乡武峰村 |
于2014年元月13日进行了走访,了解其具体困难,并发放慰问金200元 |
按照政策落实与村支两委联合帮扶措施 |
组织部 |
胡卫东 |
县委组织部纪检员 |
吕腊梅 |
长期卧病在床,生活不能自理 |
蒋家嘴镇李家嘴村李家嘴组 |
已结成帮扶对子。 |
积极关心其孙子孙女在校读书情况,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。 |
组织部 |
张晓静 |
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|
刘谷生 |
本人患有老年痴呆、高血压、中风 |
阳南塘村王家仑组 |
进行了走访慰问,了解家庭的具体情况 |
争取相关政策支持,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政策帮扶 |
组织部 |
罗玉真 |
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|
李艳清 |
患多种疾病,生活极度困难 |
蒋家嘴镇李家嘴村岑背组 |
已结成帮扶对子。 |
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送一些生活物资。 |
组织部 |
王鹤 |
县委组织部组织组组长 |
伍金玉 |
本人年老肢残,儿子死亡,孙女是孤儿。 |
蒋家嘴镇阳南塘村王家湾组 |
进行了走访,对就学困难对象进行帮助 |
争取相关政策支持,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政策帮扶 |
党校 |
粟宗权 |
党校校务委员 |
冯英才 |
男,84岁,曾任村干部,中共党员,56年党龄,年退休工资为780元,现已双目失明,无劳动力与生活来源。 |
枫树村船形组 |
已捐助400元 |
将进一步关注、关心 |
党校 |
童建华 |
党校副校长 |
李双枝 |
女,现年71岁,双目失明,老伴去世(老伴生前是一名村干部,党员,因癌症去世),育有二儿,无固定经济来源。 |
金坪村张家咀 |
扶助200元 |
将进一步关注、关心 |
党校 |
何为 |
党校副校长 |
徐飞机 |
男,78岁,年老多病,退伍军人,无收入来源,靠儿子供养 |
金坪村罗家组 |
扶助200元 |
进一步关注 |
党校 |
何为 |
党校副校长 |
陈菊华 |
女,70岁,年老多病,二老独居,无收入来源,靠儿子供养 |
金坪村罗家组 |
扶助200元 |
进一步关注 |
党校 |
张峰 |
党校副校长 |
朱银芝 |
女,70岁,老伴去世多年(老伴曾参加抗美援朝,现靠低保生活),育有二儿,在外务工。 |
金坪村张家组 |
扶助200元 |
进一步关注、关心 |
党校 |
张峰 |
党校副校长 |
朱德爱 |
女,76岁,无老伴,共育有4子,其中有3子因意外去世,唯一的儿子现身患重病,生活困苦,无生活来源,仅靠低保维持生活。 |
金坪村罗家组 |
扶助200元 |
进一步关注、关心 |
统战部 |
郭建湘 |
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|
罗先礼 |
现年52岁,男,党员,妻子患乳腺癌,经济状况较差。 |
聂家桥乡太子村4组 |
接触了对象,了解了其基本情况。 |
继续跟踪服务,联系相关部门争取解决低保和一部分扶贫资金,联系相关医院,为其治疗提供便利,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慰问。 |
统战部 |
贺维初 |
县委统战部纪检员 |
杨明志 |
男,53岁,本人患肺癌,家庭经济状况差 |
聂家桥乡太子村11组 |
接触杨明志本人,通过交流了解了家庭状况。 |
继续跟踪帮扶,争取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,为其申请农村低保,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慰问。 |
统战部 |
黄玉云 |
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|
黄训斌 |
特困五保 |
聂家桥乡聂家桥村8组 |
1袋米,1壶油,现金100元。 |
向民政部门申请帮扶资金,建议村委会聘请为村保洁员,解决部分生活困难问题。 |
统战部 |
谭建波 |
县委统战副部长 |
杨宏 |
户主血吸虫病,肝病变;妻子患乳腺癌。 |
罐头嘴保南村9组 |
捐赠衣服10件,捐现金200元 |
继续跟踪服务,联系相关部门,争取贫困补助资金,积极连相关医院,及时治疗。 |
工商联 |
柳海燕 |
汉寿县工商联副主席 |
万长安 |
现年58岁,妻亡,残疾(聋哑)。
育有一子,已成家,无固定收入,十分困难。 |
洲口大陆村7组 |
1、结成帮扶对子;
2、落实春节慰问资金200元;
3、送去祝福与慰问。
|
1、继续结对;
2、适时送去生活物资;
3、提供必要医疗帮助。 |
工商联 |
黄林霞 |
汉寿县工商联副主席 |
孙功群 |
现年68岁,妻亡,本人残疾,其子轻微残疾。靠田土生活,无其他经济来源,家境十分困难。 |
洲口大陆村13组 |
1、结成帮扶对子;
2、落实春节慰问资金200元;
3、送去祝福与慰问。
|
1、继续结对;
2、适时送去生活物资;
3、提供必要医疗帮助。 |
政法委 |
周金旺 |
中共汉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|
曹泽益 |
现年38岁,身患癫痫病,健康状况不好,全家无自有住房。育有三个儿女,均为学龄儿童,家庭负担沉重,生活极为贫困。 |
月明潭乡向阳院村一组 |
1、与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;2、落实春节慰问资金200元;3、送去祝福与慰问。 |
1、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给予救助物质;2、联系教育部门,在子女读书上进行帮扶;3、在疾病的救治上进行帮助。 |
政法委 |
罗建军 |
中共汉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|
彭春生 |
现年70岁,健康状况不好,丧偶,一人独居。一儿长期外出未归。 |
月明潭乡向阳院村二组 |
1、与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;2、落实春节慰问资金200元;3、送去祝福与慰问。 |
1、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给予救助物质;2、在疾病的救治上进行帮助。3、联系其子尽赡养义务。 |
政法委 |
邱少萍 |
中共汉寿县委政法委纪检员 |
彭伟红 |
现年36岁,与其妻均为智障,基本无生活来源。有一女,6岁,为上户。 |
月明潭乡向阳院村七组 |
1、与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;2、落实春节慰问资金200元;3、送去祝福与慰问。 |
1、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给予救助物质;2、在疾病的救治上进行帮助。3、联系好子女上户问题。 |
政法委 |
张建国 |
中共汉寿县委政法委稳定办专职副主任 |
刘科 |
现年62岁,丧偶,体弱多病,一人独居,基本无生活来源,子女长期外出未归。 |
月明潭乡向阳院村三组 |
1、与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;2、落实春节慰问资金200元;3、送去祝福与慰问。 |
1、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给予救助物质;2、在疾病的救治上进行帮助。3、联系好子女解决赡养为题。 |
政法委 |
陈根云 |
中共汉寿县委政法委稳定办副主任 |
刘爱华 |
现年69岁,丧偶,小儿早年出世,体弱多病,一人独居,基本无生活来源。大儿一家生活也较为困难。 |
月明潭乡向阳院村三组 |
1、与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;2、落实春节慰问资金200元;3、送去祝福与慰问。 |
1、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给予救助物质;2、在疾病的救治上进行帮助。 |
政法委 |
周圣怡 |
汉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主任 |
蔡申民 |
现年44岁,患肺结核病多年,常年吃药打针健康状况很差,育有一儿一女,儿在读书,女在外打工,土瓦房,房屋简陋,家庭负担重。 |
月明潭乡潘家桥村蔡家组 |
1、与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;2、落实春节慰问资金200元;3、送去祝福与慰问。 |
1、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给困难户送一些生活物资;2、七一前后,开展为困难户体检活动;3、积极关心困难户子女的生活、学习等情况,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。 |
610办 |
孙国武 |
县委政法委副书记、县委610办主任 |
陈德生 |
“五保户”、无子女 |
月明潭乡
碧 联 村
碧联冲组
|
花费1000元将自来水接入家中,解决了多年来的饮水困难问题。另春节前看望慰问特困户家庭给予经济和物资帮困共计600元。 |
计划在端午、中秋、春节
进行慰问,并积极宣传最
新的农村合作医疗政策,
为他们看病提供力所能及
的帮助。 |
交警大队 |
张少付 |
大队长 |
曾伏生 |
曾伏生,男,63岁,因本人常年有病,肺炎,胃病,每年住院数次。全家6口人,靠儿子一人打工维持正常生活,造成经济困难。 |
崔家桥镇九灵村刘家冲组 |
与困难老党员结成帮扶对子,帮助其发展生产。 |
给老曾送了一些生活物资;七一前后,为老曾体检一次。 |
交警大队 |
李益平 |
教导员 |
代杏元、廖秀德 |
女,76岁,年老多病、常住院,人口多,家庭经济困难。 |
崔家桥镇砖墙村 |
春节捐送慰问金200元 |
结成帮扶对子,七一慰问300元,利用工作组活动期间解决部分生活困难,捐送生活物资。 |
交警大队 |
刘小平 |
副大队长 |
刘梅初 |
男、70岁,五保户,年老多病,丧失劳动能力,无任何经济来源。 |
崔家桥镇大西冲村大西冲组 |
2013年送扶贫款300元及衣服一套。 |
计划2014年送扶贫款500元及生活用品。 |
交警大队 |
童 辉 |
工会主席 |
刘腊生 |
刘腊生,男,现年62岁,家里成员6人,无正规经济来源;于2010年身患肠癌,至今,总共用于治病的钱高达20万元,欠款10余万、 |
崔家桥镇居委会农科组 |
为发展春耕生产,给刘腊生家人送肥料200斤,种子10斤,现金500元。 |
与学校联系减免部分学杂及生活费。 |
交警大队 |
梅新才 |
副大队长 |
丁红艳 |
女,55岁,崔家桥东阳村岩嘴组人,身患子宫癌,家庭困难。 |
崔家桥镇东阳村 |
落实慰问金,帮助发展生产。 |
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关心家里生活,捐送生活物资。 |
交警大队 |
张琛 |
副大队长 |
廖汉初 |
男,23岁,残疾人 |
砖墙村 |
年前送慰问金200元 |
与场委联合帮扶 |
交警大队 |
刘习忠 |
纪检组长 |
刘运红 |
刘运红,男,51岁,身体残疾,离异,无房居住。 |
崔家桥林场 |
春节送慰问金300元 |
与场委联合帮扶,按政策落实低保,利用群众工作组帮助其发展生产。 |
检察院 |
王文波 |
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 |
马文才 |
身体欠佳,家庭经济条件较差。 |
洲口镇太平村 |
多次看望慰问;与村组干部联系衔接,帮助生产身患;年前送了200元慰问金。 |
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送一些生活物资。 |
检察院 |
邓雪松 |
县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公诉科科长 |
金国莲 |
女,17岁,高中学生,身患红斑狼疮,父母曾大型手术,身体不好,家庭经济困难。 |
洲口镇沙嘴村一组 |
落实慰问资金200元。 |
1、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给其送一些身患物资;2、积极关心在校读书情况,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。 |
检察院 |
丁嫦娥 |
县检察院预防局局长 |
徐梦洁 |
残疾,父母离异,家庭贫困。 |
洲口镇侯王村九组 |
多次走访慰问,年前还登门送慰问金。 |
1.多走访联系;2.从经济上给予支持。 |
检察院 |
郭淑美 |
县检察院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 |
彭则涛 |
年老、老党员、无儿,收入低家庭经济困难。 |
洲口镇侯王村四组 |
多次走访慰问,去年腊月上门送了慰问金200元。 |
1.多走访,从情感上关心老同志。2.继续在经济上给予支持。 |
检察院 |
郭淑美 |
胡滨 县检察院专职检委、控申科科长 |
童成炬 |
童成炬,男,今年64岁。全家三口人,童成炬及其妻子、孙子。童成炬儿子在外打工时死亡,媳妇离家出走,童成炬及其妻子隔代抚养孙子,其孙子今年14岁,在读初中。 贫困原因:丧子,无劳动力。 |
洲口镇同兴村九组 |
春节时发放慰问金200元。 |
开春后,帮其解决部分生产资料,如化肥等。 |
检察院 |
华丽 |
县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工会主席 |
邱永兴 |
邱永兴,男,42岁,遭受意外车祸,家庭经济较差。 |
洲口镇三益昏村六组 |
结成帮扶对子;帮助发展生产;年前走访慰问一次,送慰问金200元。 |
给予适当经济帮助;关注病人治疗情况。 |
检察院 |
华丽 |
黄格锋 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|
赵先红 |
赵先红,男,63岁,患癌症,家庭经济一般。 |
洲口镇三益昏村八组 |
结成帮扶对子;帮助发展生产;年前走访慰问一次,送慰问金201元。 |
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给困难群众送一些生活物资。 |
检察院 |
刘乐 |
县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反渎局局长 |
张其文 |
张其文,男,54岁,家中4口人,自己患病,家庭经济困难。 |
洲口镇唐护村五组 |
落实慰问金200元。 |
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给困难群众送一些生活物资。 |
检察院 |
卢鹏飞 |
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|
张良刚 |
长年患病,小脑萎缩,无生活自理能力。 |
洲口镇小岗村三组 |
多次看望慰问,与村组干部联系衔接,帮助生产生活。 |
为其子女联系用工单位,寻找致富门路。 |
检察院 |
袁育清 |
县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 |
戴春桃 |
六十多岁,小女儿只有十岁,在读小学,住危房,吃低保。 |
洲口镇正龙村八组 |
年前已帮困200元。 |
帮助戴春桃小女儿完成学业。 |
检察院 |
曾亮 |
县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 |
梅其旭 |
梅其旭,男,63岁,患癌症,家庭经济一般 |
洲口镇同永村二组 |
结成帮扶对子;年前走访慰问一次,送慰问金200元。 |
1.向患者提供部分治病药品;2.给予适当经济帮助;3.关注病人治疗情况,给予支持。 |
检察院 |
曾荣华 |
县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 |
青立达 |
青立达,男,49岁,妻子长期在外不归,儿子未婚,身体残疾、卧床不起,家庭经济困难。 |
洲口镇李和村四队 |
落实慰问资金400元。 |
利用群众工作组下村时机,给困难群众送一些生活物资。 |
检察院 |
周臻 |
县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反贪局局长 |
李传昌 |
1931年3月出生,小学文化,身患疾病,家庭贫困 |
洲口镇护校村二组 |
落实慰问资金200元。 |
积极关心老党员、困难群众生活,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。 |
法院 |
张远程 |
汉寿县法院审委会专委 |
余和香 |
孤独老人,1946年生,二个女儿已出嫁,年老多病,病发时生活自理困难。 |
崔爱桥镇马家冲村杨泗庙组。 |
年前已发放了慰问金,与支部商量,由妇女主任重点关注其日常起居。 |
群众工作组与支部已将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。 |
法院 |
杨恒胜 |
汉寿县法院党组成员 |
赵元生 |
其妻患有风湿性心脏病,长期卧床,失去劳动能力,需人护理,上有年迈的父母,下有未参加工作的儿子;家庭经济困难,无收入来源。 |
汉寿县崔家桥镇花山口村唐家湾组。 |
为赵元生家庭解决低保2人;呈报房屋维修救助;给予一定的慰问资金;呈报解决大病救助资金。 |
落实房屋维修救助和大病救助资金;筹措资金,帮其解决治病药费缺口;联系相关单位,为其子解决工作。 |
法院 |
陈静波 |
汉寿县法院副院长 |
胡飞生 |
家庭四口人,其中两人有智障,本人患癌症。 |
崔家桥镇林场村家冲组 |
已落实扶贫金额500元。 |
预备今年继续帮困并落实帮困金额。 |
法院 |
开建明 |
汉寿县法院副院长 |
黄忠桂 |
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,家境贫困 |
崔家桥镇蔺家山村唐家湾组 |
年前已给付部分帮扶资金200元;送去了必要的春节物资如粮油、鲜肉等。 |
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|
法院 |
张茂兴 |
汉寿县法院党组成员 |
胡勇忠 |
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,子女三人均年幼,家庭贫困。经法院判决后赔偿义务人无履行能力。 |
崔家桥镇连家坝村 |
督促法院执行部门用尽各种执行措施,争取最大限度的执行。 |
帮助争取各种渠道的救助,救济以求解决其家庭生活来源。 |
法院 |
杨长荣 |
汉寿县法院纪检组长 |
赵三保 |
家庭5口人,自己和老伴都是七十岁的人,儿子死于交通事故,孙子、孙女都在上学,全家就靠媳妇一人务工,家庭很困难。 |
崔家桥镇铁厂湾村横木庙组 |
请求民政部门保障最低生活,恳请学校予以照顾。 |
支持一定的生产成本,保证基本生活。 |
法院 |
李爱民 |
汉寿县法院副院长 |
方树英 |
癌病后期,丧失劳动能力,家境贫困 |
崔家桥镇油草冲村 |
年前帮助资金200元;送去了粮油、鲜肉等春节物资 |
进一步加强资金支持。 |
法院 |
刘剑波 |
汉寿县党组成员、工会主席 |
张玉辉 |
交通事故致全身瘫痪,丧失劳动能力,离异后带女儿生活。 |
崔家桥镇东花村李家冲组 |
通过司法救助帮扶5000元 |
落实执行程序积极执行;争取司法救助。 |
法院 |
龚建华 |
汉寿县法院副院长 |
易开之 |
年老儿死,留下一个孙子,夫妻双方无劳动能力。 |
崔家桥镇回龙潭村张家冲组 |
年前已给付帮扶资金200元;送去春节物资如食用油、鲜肉、鱼。 |
与村里商定将此人列为今年重点帮扶对象。 |